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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0章 九年,瘦成骷髅
 林间的小花,悄然绽放,又是一个清晨来到,轻轻从树底飘飞到树顶上,我感受着阳光温暖。

 希望,照一会,让我有些力气,可以继续赶路。

 当然,内心中,还是期望着,今天的路程上,和五个月前一样好运,遇到一只群的小鸟。

 自从上个月,一不小心将整个鸟趾下后。

 我已经快二十多天,没有吃任何东西了,这无尽林海中,除了木头外,别无任何可以吃的东西。

 当然,或许有。

 我却是始终没有遇到过几只。

 九年,我在这无尽林海,已经行了不知多少万里路,却是始终没有找到出去的地界。叉他老天爷菊花的,这是我杀人太多的惩罚吗?

 没有任何办法,我只能继续前行,还好,我现在一瞬息与二分水,已经练得无比,一瞬息已经没有了幼年那种,东一窜西一窜,而是向落叶一样,顺着风势,随意转动着前行。

 其中一个个小小的变向,我都是精确的计算,需要七八次妙的一瞬息变换。

 就如一个落叶被狂风吹卷着。我飘乎乎地在这无尽林海上空飞行着。在树底下行路。极容易变换方向。走冤枉路。我曾经八个月在无尽林海中绕了一个大圈子。这之后。便再也不用两脚赶路。

 只用一瞬息。只要。我行地是一条直线。迟早要飞出这无尽林海。

 设想得很好。但九年过去了。我还在这无尽林海里折腾。飘飞了一个上午。在近中午地时候。我发现了一个湖泊。

 顿时一阵狂喜。上一次洗澡还是在两年前。

 最关键。有水地地方就该有鱼。上一次地洗澡地地方。我可是住了一个多月。直到把三四平米大地小湖中鱼儿吃个干净。才舍不得地下去洗了把澡。

 银白色地水光。林间微风吹着。鱼鳞状地波纹泛起。或大或小地鱼儿。自在地翻滚着。看着这一湖鱼儿。

 我差点热泪涌出。

 那一条肥鱼至少三四斤重吧,不。至少七八斤重。这百亩大小的湖中,该有多少鱼儿啊。

 想念的鱼汤的味道。

 揭开身上的树皮衣,我痛快扎进湖中,头发快长到脚后跟了。铰接在一起,扯一扯就疼。还是洗洗得好。

 这么大的湖,也不怕污染了。

 站在齐深的湖水中,我着泥垢,一身的肥。早已不见,与常人高度无二的我,身上的却是一点也找不出来。

 全身上下,就是一副皮包骨架,摸着全身上下清晰凸出地骨头,我真是一阵心酸。难与他人诉说。

 慢慢洗,晶莹的皮肤出,也许是九年没有吃什么东西,我的皮肤近乎婴儿一般,晶莹剔透让我常常怀疑,这还是人皮不。

 花了两个小时彻底洗干净自己。

 看着这湖水中,近乎雕塑一般的瘦削面孔,怕是以前地人,没一个人能认出我吧。在晶莹皮肤陪衬下倒是帅气得很。只是颧骨有些太突出,能正常吃喝。恢复些脸上的,应该会好上许多。

 也不管漉漉的头发。

 找了些干草来,用单刀敲击石头,擦出火星来,升了火。

 瞅着一条大鱼不备,一瞬息到它头顶上,当下擒拿上来,就着湖边洗刷干净。火苗腾腾烧烤着,

 一阵香气传来,差不多七八分,我便忍耐住鱼烫,匆忙吃个。九年了,第一次,可以放心敞开怀来吃。

 甘甜香软,舍不得咽。

 泪面,九年了,我终于可以吃一顿的了,七斤重的大鱼被我啃了一个干净,吃了之后。

 为了自己身体着想。

 决定在这个湖边至少住上半年,林海外地世界,随便他们怎么折腾去吧。已经过去了九年,也不在乎多这个半年。

 砍树结草庐,寂寞九年,说话的能力,我都差点失去,呀呀高兴喊着,忙活了近于黄昏,湖边一个安全所在,松软的香草铺在身下。

 我欣赏着,夕阳湖色。

 仿若天边传来一道清脆鸣声,恍惚多少阳光,从夕阳投来到湖中,数万道金光在我面前捋过。

 许久,我才看清。

 原来是一种与麻雀差不多大的鸟儿,头顶一细羽,近乎一米之长,每当飞在半空中,速度迅疾,却是把头顶的细羽扯得笔直。

 让我惊讶地是这些鸟儿的,头冠羽地坚韧度,真是到了一定程度。

 停顿了,一会,我才想起,这应该就是九年前,范天水与提过的金线鸟,这样坚韧的羽才能替代丝线,做成衣物。

 这九年了,因为自己身高一直在长,正好学习这《裁衣秘谱》,倒也用树皮做了不少遮体的衣物。

 也见过不少鸟类,但是没见过如金丝鸟一般的。

 难怪,这中,也是将金丝绣成图案,可以仿佛如活物一般。毕竟收集够整个衣服所用的金丝,绝不是凡人所能完成。

 看着一团团半空中,打着旋儿的金丝鸟,我自是豪气大发,要是截取诸多金线,做成一件雀丝衣该多拉风。

 金丝的坚韧,据说是寻常刀剑难以伤害,就是不知道剑仙们的飞剑可否能抵抗了。飘飘然一瞬息半空中去,追逐这些鸟儿。

 许是从未见过人,这帮鸟儿,好奇地围绕我盘飞着。

 且巧,湖面上湖风阵阵,我巧妙借着风势,在半空中,与这些鸟儿追逐着,用着手腕上那把匕首,在这些鸟儿,毫不知觉之中,将它们头上那金线切下拿住。

 如此辛苦一个月之后。

 我天天烤鱼吃着,整个湖面上地金丝鸟,已经一大半被我切去了金线,这些鸟儿,似乎郁闷得紧,小脑袋,却是想不出来,脑门上那金羽哪去了。

 遇见我,都开始本能地避让了。我这么个异类每天随着它们飞翔,开始有些好奇,即使我没有伤害他们,但随着金羽的消失,诸多地金丝鸟儿还是怪罪到我头上。

 不过,我也无所谓了。

 我的鸟羽衣几乎完成了,防护能力,虽然抵挡不住我手腕上利刃,但是一般的兵刃,似乎无法损伤。那把片刀,我怎么使力,都无法损伤那柔软金羽一分一毫。

 鸟羽衣,薄如蝉翼,我的身体朦胧中看得真切,寻常时,是没有光芒的,一旦急速行进,却是金光一片。

 煞是好看。宽大袖口,一旦有风,我便会一瞬息到半空中,风吹动着两个袖口,几乎如长了两个翅膀一般,让我飞得更加畅快。

 追逐着,这些鸟儿。

 突然一个惊讶的女声响起,却是喊道:“师父,你们快来看啊。一个人没有镜灵与仙剑,在半空中飞诶。”

 一下子,很多嘈杂的声音响起。

 不知多少人,一个个在疑惑着。一个男子,纳闷道:“这到底是还是不是人啊。”

 抱歉得很,昨天是睡着了。今天又是上班忙了一天。后面补上这1万字。没办法,最近情节又大的转折,我得规划好下面情节走势。有些看起来,比较没用的情节,可能是我设想好的伏笔,必须写出,才能后面用出来。想情节,想得太阳**发

 顺便推荐下,一个朋友的新。

 名:《史上第一妖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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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作者:善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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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一个总会突然倒霉的小市民,一块能把物品变成妖怪的碎玉,一群无厘头的电器妖怪,一段彻底颠覆的神话史…

 陈墨语录:我有群妖怪宠物,电饭锅喜欢抢银行、笔记本爱玩黑客、手机总模仿我的声音泡妞,至于那台电瓶车----恩,它正努力修行,争取早进化成劳斯莱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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