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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3章 红袖添香
 由于叶宇这大半年来染坊事业如火如荼,已经无暇顾及苏家成衣铺的事情,因此他这个二掌柜虽然挂着名,但是已很少在铺子里做柜了。

 如今将至年关,大街小巷处处透着节日的气氛,无论贫富贵,纷纷置办年货度节。

 期间叶宇吩咐苏泰,将染坊仓库的沉积布匹全部取出,赠送给那些贫苦度的百姓们。如今能力有限,他能做的也只有这么多。

 当苏泰觉得叶宇此举颇为破费时,叶宇却摆了摆手不以为然。如今他也算半个商人,但他认为商人营利知足即可。

 钱财不在乎多,够花就行。既然自己有这个能力,适当地予以救济又何乐而不为呢。

 皑皑瑞雪铺了庭院,天空也透出一缕阳光。叶宇静静的坐在书房里,执笔吃力地练着字。

 之所以称之为吃力,倒不是他的手臂受了伤,而是这写字的方式有些独特。

 笔横平竖直的在纸上写着字,笔杆尾部却放着一枚铜钱。只要叶宇写字的动作稍稍过大,就会使得铜钱从笔杆尾部掉落。

 如此这般写字方式,叶宇已经持续了半年之久未有一中断。

 融合记忆的叶宇虽然学识不低,但是这一手烂字着实难登大雅之堂。这字谈不上丑陋,但也不是什么好字。

 叶宇后世虽然字体不错,但那毕竟用得是硬笔,如今换成用笔书写,书写方面是没有问题,但想要写得一手好字,还需要多下些功夫。

 “少爷,练了很久了,还是歇歇吧!”这时秋兰一挑绵帘,捧着茶盘轻步走了进来。

 叶宇将最后一个字写完,这才放下笔停止书写,甩了甩发麻的右臂,自语道:“看来王羲之的书法名垂青史,不是没有根据!”

 当年王羲之苦练书法,涮笔的池塘成了墨池,这份勤学苦练的功底,才成就了后世名传的书圣。

 如今叶宇苦练书法,对此才能体会其中枯燥与毅力。

 这些典故秋兰自然不会知悉,他只知道少爷已经很累了。先是将茶盘放在桌案上,随后将斟茶水的茶盏,轻轻地递到了叶宇的手中。

 “有秋兰你在身边红袖添香,就算再累也是值得…”叶宇说着接过茶盏,竟不由的笑了起来。

 此时在给叶宇捶背的秋兰,听了这番话抿了抿嘴出甜美一笑,随即小粉拳稍大力的捶了一下,嘴上却轻哼道:“少爷就会说笑…”

 秋兰将目光落在桌案上的笔上,歪着脑袋疑惑道:“少爷,这个方法真的有效?”

 “当然有效!”叶宇说着放下茶盏,甚是郑重地说:“大宋神宗年间黄庭坚,就是用了此法长年累月,终成书法大家。起初他的字,也是丑陋无比!”

 “少爷您说说,他的字有多丑?”秋兰平里最喜欢听叶宇说典故,时常听得入就会不停地追问,非要问出个缘由出来。

 叶宇见秋兰爱问的毛病又来了,顿时觉得有些无奈,于是摇摇头道:“字有多丑?因为这个字,主考官以字论人品,使得他金榜无名!科举中第推迟了三年!”

 “喔!不过这也太不公平了!字写的好坏,跟人的善恶怎能牵扯到一起呢?”

 秋兰的见解使得叶宇笑了起来,秋兰不明少爷为何发笑,于是问道:“少爷,莫非是秋兰说错了…”

 笑声渐止的叶宇,随后却微微一叹:“连秋兰你都能明白的道理,可那些读诗书的大儒们,却始终不能明白!这一点,你比欧修强多了!”

 “欧修?少爷,秋兰似乎听过这个名字,他…”

 “他?我朝仁宗年间古风运动的推行者,也是我朝仁宗年间的文坛领袖…”叶宇阖上双眼,似有深意的自顾笑着说。

 虽然叶宇一直很尊敬这些名垂青史的文坛大家,但是对于这些人他只有尊敬而没有崇拜。

 在这些光芒万丈的神坛之下,一些瑕眦就尚且不谈,单论黄庭坚因字体丑陋而名落孙山,这让叶宇心中很是不忿,因为当年欧修就是那一届的主考官。

 而北宋甄选那些所谓的文辞华美,字体俊秀者,却是臣辈出人品低劣,这倒是个最好的讽刺。

 被少爷赞赏比欧修还懂事理,秋兰心里美滋滋的,随后似乎想到了什么,便急匆匆的出了书房。

 这让正享受粉拳捶背的叶宇,顿时觉得空落落的。当他睁开双目之时,秋兰怀里抱着锦袄又回到了书房。

 “呐,这是今早苏小姐派人送来的!”秋兰将怀里的锦袄递给了叶宇,随后口中嘀嘀咕咕不知道说些什么。

 叶宇看着手里裁剪精细地锦袄,无奈的额头,心道这真是难消美人恩啊。随后将锦袄穿在了身上,锦袄不大不小正合适。

 抬眼见秋兰在一旁不作言语,手里还有一件锦袄,叶宇就眉头一挑打趣道:“怎么,吃醋了?那我将它下了,换上你做得棉袄,这样是不是就可以了!”

 “少爷,我是不是太小气了?”秋兰低着头,声若蚊蝇的问道。

 叶宇煞有其事的点了点头道:“嗯,是有点!”

 “啊…”秋兰俏脸惊愕的看了叶宇一眼,随后又很快的低下了头,有些忐忑地说:“少爷放心,往后秋兰会改的…”

 叶宇没有急着说话,而是将已穿在身上的锦袄了下来,一伸手从秋兰怀里将锦袄拿了过来,看着做工制的袄子,叶宇就善意的调侃道:“一瞅这做工,我就知出自你手!”

 说着便将袄子穿在身上,叶宇活动了一下肩膀,又接着郑重道:“无论我身穿何种衣物,这件小棉袄永远最为贴心,即使这件棉袄制且不合身。不过你这小女人的心思,以后可是要不得!”

 “嗯!”

 秋兰轻轻地嗯了一声,随后拿起叶宇去的锦袄,亲自为叶宇穿上。对于秋兰如此释然地举动,叶宇满意的点了点头。

 就在二人闲聊之际,郭啸天进来禀报,是潘之所的书童在门外静候。待书童进入书房将来因与叶宇一说,叶宇顿时峰眉微蹙有了一丝犹豫。

 “叶公子,我家少爷与陆公子已在醉楼恭候,还请您移步一叙!”

 醉楼是什么地方,叶宇自然是知道的,这可是清县第一销金窟,也就是所谓的青楼。

 虽然叶宇知道如今的青楼,还不是后世那种皮生意的院,但不知为何,他始终有种天生的排斥。

 “你家少爷倒真是会挑地方!”叶宇道出一句不咸不淡淡的话来。

 书童跟随潘之所多年,自然懂得察言观,于是不卑不亢的解释道:“叶公子有所不知,我家少爷也是被陆公子强行拉去,在醉楼比试诗词!我家少爷唯恐不及,特来寻叶公子助阵…”

 噗!逛青楼就是逛青楼,还比试哪门子诗词,况且以你潘大才子的学识,还需要他人助阵?

 不过叶宇也不想点破,况且原本他就有邀约潘之所之意,今既然对方提前相邀,他也不好驳了对方的面子。

 毕竟当初是潘之所暗中通风报信,才使得他及时改变了布匹销路的计划。想到了这些,叶宇也就没有拒绝,而是让书童先回禀报,他则随后就到。

 …

 醉楼位于县城永安街最繁华的地段,楼内是座三层结构的小楼,一二两层都有客厅,而唯独三楼自从花魁柳芊羽入住之后,便一改之前的凌乱熙攘,悬挂牌匾取名为芊羽阁。

 芊羽阁中阁内摆设雅致与闺房无异,房内靠墙边的书架上放着几卷经书、梨花木的书案上摆放着古筝,香炉青烟袅袅晕染着淡淡幽香。

 正面墙上挂着‘出重’二字,房内陈设静雅简洁,一尘不染,透出几分书卷淡雅之气。

 贴身丫环环儿侍立一旁,小心地伺候着这位新来不久的女主人。不久前,有一北方口音的商人访得醉楼的老鸨,将一位十五岁少女卖给了老鸨。

 老鸨见这位名叫柳芊羽的女孩生得花容月貌,于是讨价还价之后,出了彩礼一百贯将柳芊羽买下。

 老鸨自买来柳芊羽后,将其精心设计粉饰装扮了一遍。这一番打扮之后可是乐坏了老鸨子,因为在她眼前的活是个倾城美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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