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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、性观念
 第一节、观念

 同恋的观念与异恋的观念有很大的区别,其中主要之点在于,前者必然是且只能是以娱乐为其目的的,而后者却在娱乐目的之外,还有生育目的。无论西方基督教传统的观念,还是中国的伦理观念,都曾或多或少地主张过,应当以生育为的唯一合法目的,并在某种程度上视娱乐动机为罪恶或堕落。在这个问题上,象中西文化对比中的许多其他方面一样,西方的传统观念多有形诸文字者,被人们广泛讨论,由于有明确的定义和公开的论争,这些观念在现代发生的变化因此是显而易见、毫不含糊的;然而,中国的传统观念则很少形诸文字,也没有人公开讨论,既没有人明确指出娱乐动机是罪恶,也没有人彰明昭著地为娱乐动机作辩护。然而,以生殖为唯一合法的动机的道德规范却无处不在。即使到了现代,也没有人对这种传统伦理观念公开提出异议,因为这好象是在同一个没有实体的敌人格斗。

 同恋者的行为因为根本不可能具有生殖动机,就不可避免地被中国人视为“荒唐”行为。它是纯以娱乐为动机的,娱乐即游戏。游戏当然算不得正事“敦伦”才是正事,就连同恋者本人也常把自己的行为称为“玩”玩者,游戏也。相反,异恋者就不常把与异型发生行为称为“玩”当然,也有不少同恋把发生关系叫做“作爱”在我们看来,这倒也没有什么大错,除非行为双方一点感情因素也没有。相比之下,异恋之间的大量行为,由于掺杂了生殖动机,是否能被称为“作爱”倒大可怀疑,而且许多异型行为双方也是完全没有爱的。

 一位文化水平较低的调查对象对自己的行为是这样认识的:“我就是觉得好玩,有意思,是舒服的感觉。”另一位说:“就是玩,玩什么不一样,玩男玩女都一样。”还有一位说:“我总是玩完就走,不太看重感情方面的事。和人交谈也谈喜欢怎么玩。”

 对行为的娱乐追求有时在同恋者当中表现为一种极端的维美追求。圈内一位以感著称的人物作过这样的表达:“同一个人作爱是一次的最好,第二、三次也还可以。多了就不行了,就有生活的感觉了,所以最好是一次。”请注意他们说的“生活的感觉”,可读作“过日子的感觉”在这里,他把作爱与过日子分得很清楚。前者是美好的感觉,后者却不那么美好。一位中年同恋者也这样表达过类似的感觉:“一开始互相比较喜欢,有过几次就再没有愿望了,几次以后,吸引力就没有了。”

 一位自称同恋中“精英人物”的调查对象认为,将行为仅仅与生殖联系在一起是一种“原始的观点”不可否认,与生殖的分离的确是现代观念的一个特征。正因为同行为这种纯娱乐、非生殖的质,人们往往仅视之为荒唐,已婚者的同恋活动有时甚至被看得还不如异间的婚外恋严重。关于这一点“婚姻生活”一章还有详细讨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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